一、主 旨:推動志願服務法之志願服務工作、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
二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社會司。
三、主辨單位:桃園縣政府。
四、承辦單位:桃園縣志願服務協會。
五、協辦單位:龜山鄉公所
六、研習時間:九十五年九月九、十日(共計二天)。
七、研習地點:龜山鄉公所綜合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
八、參加對象:桃園縣各志願服務單位計110人(含工作人員)。
九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八月二十日止。(額滿提前截止)
十、報名方式:請將報名表填妥後E-Mail桃園縣志願服務協會彙
十一、研習內容:
1.志願服務內涵:二小時
2.志願服務倫理:二小時
3.志願服務經驗分享:二小時
4.志願服務法規:二小時
5.志願服務發展趨勢:二小時
6.快樂志工就是我:二小時
十二、實施方式:
1.學員研習成長課程十二小時,即發基礎教育訓練結業證書。
2.上課期間無故缺席者,該課修習時數不予承認。
十三、效益:建立志工對基礎訓練之認知,提升服務品質及成效。
十四、訓練經費:由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作業要點項下支應。
十五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正補充之。
九十五年九月九日(星期六)課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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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五年九月十日(星期日)課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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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志願服務人員9/9-9/10「基礎訓練」報名表
單位名稱: 單位通訊地址:
承 辦 人: 聯絡電話: 手機:
傳 真: E-mail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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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以上資料務必詳填。請以電腦打字,以便辦理保險。
- 傳真電話:03-2209282 聯絡電話:03-2206212 0922-000408 聯絡人:林春子
- 報名後不克出席之學員,請盡速與本會聯絡,避免資源浪費。
- 報到通知單於活動前七日由本會或運用單位轉發,未收到者請與本會聯
繫。 - 參訓人員請準時報到及全程參與,以建立志工良好責任習慣。
- 每單位最多五位學員,不受理現場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