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3月 12, 2012

【101(上)值班新規】

親愛的各位志工夥伴:

  依據本院「志願工作隊管理準則」規定志工值班出席率(含加補班)需達70%,與主管討論後,青志、醫學系大七含以上因已工作關係,故需維持每月兩次出席率,碩博班及醫學系大五、大六同學,因考量見習及實驗關係故無法固定排班,但因仍具學生身分,出席率應秉照辦理,每月彈性選擇出席時段至少出席三次,自101年4月份起生效。

志工督導 江佳霖、鄭若君 敬上2012/3/12(一)